张江华律师亲办案例
协议离婚不成,婚怎么离?
来源:张江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21-12-13
浏览量:3479

【基本案情】

       赵某(男)与李某(女)于2001年登记结婚,后因双方性格不合,因生活小事经常争吵,双方自2012年起开始分居。感情彻底破裂,遂赵某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,诉求一,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;诉求二,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
【办案过程】

       我所律师接受原告赵某委托后,根据原告讲述的事实,及时联系被告,促使双方积极解决问题,迅速制定解决方案:首先,我所律师为双方出具了离婚协议;其次,积极与双方进行协商沟通;再次,建议双方通过调解离婚。最后,在我所律师的积极帮助下,通过调解,被告同意离婚,双方成功离婚,皆大欢喜。

【最终结果】

       一、被告同意离婚,由法院出具调解书,双方婚姻关系解除。

       二、法院为双方出具了离婚证明书。

【法律规定】

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 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  

     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第一千零八十条 【婚姻关系解除时间】完成离婚登记,或者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生效,即解除婚姻关系。

【律师建议】

      当协议离婚不成时,也可以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离婚,法院出具调解书,调解书生效后,双方解除婚姻关系,调解离婚与协议离婚、判决离婚是离婚的三种方式。调解离婚无需经过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,也远没有诉讼离婚费时费力,是一种高效的离婚方式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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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江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山西瀛远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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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专职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401*********3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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